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