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放款前3个月不要做以下事情:
1、大额刷卡消费或贷款
不少人在房贷审批之前控制自己没有用信用卡,好不容易等审批通过了,就开始放飞自我,到处刷卡消费,或者去多个平台申请了贷款,导致名下的负债率过高,银行一般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会担心借款人可能存在还款能力不足,为了规避借贷风险,就停止放贷。
2、给别人作担保
给别人做担保,尤其是做的连带担保,则对方的债务就会在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上显示,并且也会看作是担保人的隐形负债,银行在放款前如果查征信,看到借款人的负债增加了,并且收入还没提升,就会谨慎放款,甚至拒绝放款都是有可能的。
3、动用公积金
不少职工都有公积金,于是在买房上出于优惠考虑,会选择公积金贷款,而关于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其实不同地区都会有所规定,像有的要求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有2个月的月供额,首月从账户里扣钱还款。如果在这时候,还没放款借款人就把公积金提空了,到时候贷款放贷后无处扣款,这就很麻烦了。
4、换了新工作
二代征信会显示借款人的工作信息,要是借款人换了新工作,并且工作时间未满3个月,会被认为稳定性不强,从而拒绝为其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