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业当年不再持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归还利息,结业第4年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结业后,在还款期内持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赞助中心提岀请求并提供书面证明,审阅通过后,可持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伸。